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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月亮不见了

作者:清越君 发表时间:2026-04-14 20:35:40

青春励志小说《我的月亮不见了》是一部短篇言情题材的佳作,作者清越君通过主角沈念晚顾行舟苏晴的成长历程勾勒出了一个鲜活的形象。小说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激励读者拼搏奋斗,传递着积极的能量和正能量。商场上翻云覆雨的人物,此刻连声音都在颤抖。“晚晚,大哥来了。”沈念晚靠在他怀里,……

我的月亮不见了
我的月亮不见了
作者:清越君
主角:沈念晚顾行舟苏晴
状态: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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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月亮不见了》精选

沈念晚死在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监狱的牢房里没有暖气,铁窗缝里灌进来的风像刀子,

一寸一寸地割着骨头。她蜷缩在地上那条薄得透光的毛毯里,指甲盖泛着青紫色,

嘴唇干裂出血,高烧烧得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同寝的四个女人已经睡了——准确地说,

是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了。她们是白月光的粉丝,进监狱前就是,进监狱后更是。

每天变着花样地折磨她,不给她饭吃,把她的铺盖扔到厕所门口,逼她跪在地上给她们洗脚。

沈念晚没有反抗。不是不能,是不想。她盯着天花板上那道裂缝,想起三个月前,

她还在那栋别墅的花园里晒太阳,顾行舟坐在她身边,低头给她涂指甲油。他涂得很认真,

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像画里走出来的人。他说:“晚晚,你这双手真好看,

以后只给我一个人看,好不好?”她笑着点头,那时候还不知道,

这双手后来会被人按进冰水里,洗四个人的臭袜子,洗到十根指头全部溃烂。

她把手指缩进袖子里,碰到脖子上那条项链。很细的一条铂金链子,

坠子是一朵小小的白玉兰,花瓣薄得能透光。

这是她离家时唯一带出来的东西——不是舍不得家里的泼天富贵,

是舍不得大哥在她十八岁生日时亲手设计的这条链子。沈念晚闭上眼。

拇指轻轻按住玉兰花的雌蕊,用力摁了三下。坠子底部,一根比头发丝还细的针尖无声弹出,

刺入她的指尖。血珠渗出来,被坠子内部的微型装置吸收。信号发出去了。

她把手缩回毯子里,安安静静地等。不到两个小时,

监狱的金属大门在深夜里发出沉闷的开启声。沈念晚没有动。

她听到走廊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是一队人。狱警的钥匙串哗啦啦地响,

夹杂着低沉的男声,带着压抑到极点的怒意。“人在哪?”是大哥的声音。

沈念晚的眼泪无声地滑下来,顺着太阳穴流进乱糟糟的头发里。牢房的门被打开,

走廊尽头的灯照进来,把门口那个男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沈念峥穿着黑色的大衣,

肩头落了一层薄雪,显然是连夜从北城赶来的。他的目光扫过这间逼仄肮脏的牢房,

扫过地上那条薄毯,扫过她蜷缩成一团的小小身影。他的瞳孔猛地收缩。沈念峥蹲下来,

小心翼翼地把她抱起来,像抱一件易碎的瓷器。他的手臂在发抖——沈家的长公子,

商场上翻云覆雨的人物,此刻连声音都在颤抖。“晚晚,大哥来了。”沈念晚靠在他怀里,

闻到他身上熟悉的雪松香,终于觉得自己还活着。“哥,”她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

“把我的信息从监狱系统里抹掉。就说我死了,找盒没人认领的骨灰替了我。

”沈念峥的手臂收紧,指节泛白。“好。”他没有问为什么。大哥从来不需要问为什么,

他只需要知道妹妹想要什么。沈念晚闭上眼,嘴角微微翘起来。顾行舟,

你以为你养了一只小白兔。可你不知道,小白兔的家里,住着一群狼。

第一章出走沈念晚从沈家出走那天,天气很好。好到她站在沈家大宅的门口,

抬头看着那片蓝得过分的天,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了。二十二年来,

她第一次不用穿那些订制的套装,不用在餐桌上挺直脊背用六分力切牛排,

不用对着一屋子她不认识的人微笑说“叔叔好”。她把长发扎成马尾,

穿了一件白色的卫衣和牛仔裤,背着一个双肩包,像所有普通的女孩子一样,

走进了通往南城的绿皮火车。沈家的电话打爆了她的手机,她看了一眼,关机。

沈念晚是隐士家族沈家最小的女儿。说“隐士”,是因为沈家不在福布斯榜上,

不在任何商业杂志的封面,甚至大多数普通人根本没听说过这个家族。

但在真正的顶层圈子里,沈家两个字,比任何上市公司都好使。沈家祖上是晚清的大盐商,

后来转型做航运,再后来做金融,几代人攒下来的家底厚得像一座山。

但沈家有一条规矩——不露富,不张扬,子弟要么从政,要么做学问,

要么就安安分分地打理家族资产,总之不许出现在娱乐版和财经版上。

沈念晚的父亲沈伯远是沈家这一代的家主,有三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

沈念晚从小就是整个家族的掌上明珠,三个哥哥把她捧在手心里,要星星不给月亮。

但掌上明珠也有明珠的宿命。二十二岁这年,沈伯远给她安排了一桩联姻。

对方是北方一个老牌家族的嫡长孙,门当户对,家世清白,据说人也长得端正。

沈伯远把照片放在她面前的时候,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见一面,

合适的话明年春天订婚。”沈念晚看着照片上那个陌生的男人,

忽然觉得胃里翻涌上一阵恶心。不是因为那个男人不好,而是因为——她的人生,

从出生起就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上什么学校,交什么朋友,学什么乐器,穿什么衣服,

甚至连将来的丈夫,都已经被挑好了。她想起二哥沈念屿曾经跟她说过的话:“晚晚,

沈家的女儿,享受了家族带来的好处,就要承担家族赋予的责任。这不是买卖,是平衡。

”她理解,但不接受。所以她跑了。火车摇摇晃晃地开了十二个小时,

沈念晚在南城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南城是南方的一个二线城市,不大不小,不冷不热,

刚刚好藏下一个不想被找到的人。她找了一家青旅住下,三十块钱一个床位,六人间,

上下铺。她在沈家的卧室比这整个青旅都大,但她睡得很踏实。第二天,她开始找工作。

沈念晚的学历很漂亮,国内top5的大学中文系毕业,在校期间成绩优异,

发表过几篇不错的短篇小说。但问题是,她没有工作经验,没有实习经历,简历上干干净净,

像一张白纸。她找了三天,最后在一家小杂志社找到了一份实习编辑的工作,月薪三千五。

杂志社在一个老旧的写字楼里,电梯里常年有一股消毒水和泡面混合的味道。

她的工位在角落,旁边是一盆快枯死的绿萝。主编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戴一副金丝眼镜,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指敲桌子。沈念晚对这一切都很满意。

她租了一间小小的单间,月租八百,在一栋老居民楼的顶层,夏天热得像蒸笼,

冬天冷得像冰窖。但有一个小小的阳台,能看见远处的一条江。她把阳台打扫干净,

买了一把折叠椅,每天晚上坐在那里吹风,觉得自己自由得像一只鸟。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个月,直到那个下雨的傍晚。那天南城下了一场很大的雨,沈念晚没带伞,

从杂志社出来的时候被淋了个透湿。她跑进路边一家便利店,买了一瓶热牛奶,

站在檐下躲雨。便利店的玻璃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男人。他很高,目测一米八七以上,

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薄毛衣,袖子推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利落的手腕。他的五官很深,

眉骨高耸,鼻梁挺直,薄唇微微抿着,整个人有一种冷厉的英俊。

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很黑,很深,像一口看不到底的井。他浑身也湿透了,

黑色的短发贴在额头上,水珠顺着下颌滴落。他走进来的时候带进来一股潮湿的寒气,

便利店的感应门铃叮咚响了一声。他看了沈念晚一眼。只一眼,就移开了。

沈念晚却愣在原地。她认出了他——不是因为他是什么大明星或者名人,

而是因为她的三哥沈念岐曾经在一次家族聚会上提到过这个名字。顾行舟,

南城顾家的私生子,被养在外面,处境尴尬。当时三哥的语气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

像在说一只被遗弃在路边的猫。“顾家那个私生子,听说挺有手段的,可惜出身不好。

他爸当年在外面养了个贫困生,生了孩子之后转头娶了联姻对象,

现在那对母子连顾家的门都进不去。”沈念晚那时候只是听着,没有放在心上。

她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遇见他。更没想到,他会是这家便利店的常客。后来的事情,

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推着走的。沈念晚发现顾行舟几乎每天傍晚都会来这家便利店,

买一瓶矿泉水和一盒三明治。他穿着很普通,

甚至可以说有些拮据——衣服来来**就是那几件,洗得领口都有些松了。

但他的背脊总是挺得很直,像一棵长在悬崖边的松树,再恶劣的环境也压不弯他。

他们开始说话,从“麻烦让一下”到“今天雨真大”再到“你也住这附近”。

沈念晚知道他是顾家的私生子,但她装作不知道。

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沉默的、有点冷的男人。而顾行舟,也不知道她是沈家的女儿。

他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编辑,月薪三千五,租八百块的房子,喝三块钱的牛奶。

两个各自隐藏着身份的人,在一家便利店的檐下,开始了一场最纯粹的相遇。

一个多月后的傍晚,沈念晚加班到很晚,从杂志社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

她走在回去的路上,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听到里面传来打斗的声音。她停下脚步。巷子里,

顾行舟正和三个男人扭打在一起。他的嘴角破了,眼角青了一块,但动作依然凌厉,

一拳撂倒一个,抬腿踢翻另一个。第三个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折叠刀,

刀刃在路灯下闪了一下。沈念晚没有喊,没有跑,没有尖叫。她捡起地上一根生锈的铁管,

走到那个拿刀的男人身后,照着他的后脑勺狠狠砸了下去。男人闷哼一声,倒在地上。

顾行舟靠在墙上,喘着粗气,看着她。他的眼神很复杂,有惊讶,有审视,

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你……”他开口,声音哑得像含了砂砾,“你不怕?

”沈念晚扔掉铁管,拍了拍手上的灰,平静地说:“怕。但总不能看着你被捅。

”顾行舟盯着她看了很久,忽然笑了一下。那大概是沈念晚第一次看到他笑。

不是客套的、敷衍的、社交性的笑,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带着一点疲惫和柔软的笑。

像冰面下透出来的一线光。那天晚上,沈念晚带他回了自己的出租屋,给他处理伤口。

她的小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药箱是楼下小药店买的最便宜的那种,

里面只有碘伏、棉签和创可贴。她蹲在他面前,给他膝盖上的擦伤涂碘伏。碘伏碰到伤口,

他的肌肉微微绷紧,但没有出声。沈念晚抬起头,发现他在看她的睫毛。“怎么了?

”“没什么,”他说,“你长得很像一个人。”“谁?”他没回答。

第二章金丝雀顾行舟的过去,是一本被撕烂了又勉强粘起来的书。他的母亲叫顾吟,

是南城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家境贫寒,靠助学贷款和**读完的大学。大二那年,

她在一场校庆活动上认识了顾家的长子顾伯远。顾伯远比她大八岁,

当时已经是顾氏集团的副总经理,风度翩翩,出手阔绰。一个是从小缺钱的穷学生,

一个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故事的走向,几乎是可以预见的。顾伯远追求她的时候,

说尽了世间最动听的情话。他说她是他的缪斯,是他的白月光,

是他这辈子唯一想要共度余生的人。顾吟信了。二十岁的女孩子,在暴雨天收到一整车玫瑰,

很难不信。她怀孕了,顾伯远说生下来,我娶你。孩子生下来了,是个男孩,取名顾行舟。

但婚礼没有来。顾伯远的父亲——顾家的老太爷——拍着桌子说,

顾家的长媳必须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一个穷学生,不配进顾家的门。

顾伯远抗争了三个月,最终还是屈服了。他娶了北城林家的女儿林婉清,

一个真正的名门千金。顾吟带着两岁的顾行舟,从顾伯远给她租的公寓里搬了出来,

搬进了南城老城区一间三十平米的老房子。顾伯远没有完全抛弃他们。

他每个月会给一笔生活费,数目不算少,但也谈不上慷慨。更重要的是,

他偶尔会来看顾行舟,带着玩具和零食,像一个正常的父亲那样陪他玩一下午,

然后在天黑之前离开,回到他那个光鲜亮丽的家。

顾行舟从小就明白一件事:他是被藏起来的那个。像一只金丝雀,被关在漂亮的笼子里,

偶尔有人来逗弄一下,但永远不会被放出来,也永远不会被真正地带回家。他五岁那年,

有一次发高烧,烧到四十度。顾吟抱着他跑了三条街才找到一家还在营业的诊所。

医生给他打退烧针的时候,他迷迷糊糊地听到母亲在走廊里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伯远,

行舟烧得很厉害……你能不能来一下?”电话那头说了什么,顾吟沉默了很长时间,

然后轻轻说了声“好”,挂了。她没有哭。顾行舟后来回忆起来,

觉得母亲大概是在更早的时候就把眼泪哭干了。顾伯远没有来。来的是他的司机,

送了一万块钱和一个果篮。顾吟把钱收下了,果篮扔进了垃圾桶。

顾行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他聪明、早熟、沉默,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看人脸色。

他知道在顾伯远面前要乖巧懂事,在母亲面前要坚强独立,在外人面前要不卑不亢。

他成绩很好,考上了南城最好的大学,学的是金融。顾伯远给他交了学费,

但生活费需要他自己挣。他做过家教、发过传单、在餐厅洗过盘子,

最难的时候一天打三份工,累得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大学毕业那年,顾伯远把他叫到面前,

说:“行舟,你进公司吧。从基层做起,以后……会有你的位置。

”顾行舟知道“会有你的位置”是什么意思。顾伯远和正妻林婉清生了两个儿子,

长子顾行砚,次子顾行简。顾家的家产,大头肯定是那两个嫡子的,而他这个私生子,

能分到一点边角料就算不错了。但他还是进了顾氏集团。不是因为那点边角料,

而是因为他要证明一件事——他顾行舟,不靠顾家的姓,也能活得比任何人都好。

他在顾氏集团从最底层的投资分析员做起,三年之内连升四级,成了投资部最年轻的副总监。

他的业绩好到让整个集团的人都侧目,连顾老太爷都破例在家族聚会上提了他的名字。

但顾行砚和顾行简看他的眼神,始终像在看一条养在院子里的狗。尤其是顾行简,

顾家的次子,从小就对这个“外面带回来的野种”恨之入骨。他比顾行舟小三岁,

性格张扬跋扈,仗着嫡出的身份,没少在公开场合给顾行舟难堪。顾行舟从来不还嘴,

只是沉默地站在那里,等顾行简说完了,微微点一下头,转身离开。

但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沉默的时候,脑子里在转着什么。他在等。等一个机会。

而在等到的机会之前,他先等到了沈念晚。第三章替身沈念晚搬进顾行舟的别墅,

是在他们相识三个月后。这三个月里,他们的关系从便利店的偶遇,变成了刻意地等待。

顾行舟开始调整自己的下班时间,好赶上她加完班的点,陪她走那一段回家的路。

他们的话不多,但并肩走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顾行舟知道她在一家小杂志社做编辑,知道她喜欢喝热牛奶,

知道她怕冷但喜欢在阳台上吹风,知道她写字的时候习惯把笔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转两圈。

沈念晚知道他工作很忙,知道他不太会照顾自己,知道他胃不好但经常忘记吃饭,

知道他不喜欢甜食但偶尔会买一盒草莓味的牛奶——她后来发现那是买给她的。那天傍晚,

顾行舟来接她下班,手里拿着一把伞。南城又下雨了,他总是记得带伞,而她总是忘记。

“顾行舟,”她站在写字楼门口,看着他撑开伞走过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想了想,说:“没有为什么。”“总有一个原因。”他把伞倾向她那一侧,

自己的右肩淋在雨里。“因为你让我觉得,”他的声音很轻,几乎被雨声淹没,

“这个世界没那么冷。”沈念晚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一周后,她搬进了他的别墅。

那是一栋三层的独栋别墅,在南城东边的半山腰上,环境清幽,院子里的桂花树开得正好。

顾行舟在半年前买下这栋房子,装修得很简洁,灰白色调,家具不多,但每一件都是好东西。

沈念晚搬进来那天,顾行舟不在家,他去外地出差了。是他的助理来接的她,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叫小周,态度恭敬得有些过分。“沈**,顾总交代了,

您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沈念晚点点头,拖着行李箱走进别墅。客厅里站着一排佣人,

四个阿姨,一个园丁,一个厨师。她们站得整整齐齐,看到沈念晚的时候,

目光齐刷刷地扫过来。那种目光,沈念晚很熟悉。不是审视,不是敌意,

而是一种微妙的、带着比较意味的打量。像是在看一件赝品,

努力从细节里找出和真品的不同之处。一个年纪稍长的阿姨率先开口:“沈**好,我姓刘,

是这里的管家。顾先生交代了,您的生活起居由我负责。”“谢谢刘阿姨。

”沈念晚拖着行李箱上楼,经过楼梯拐角的时候,听到身后两个阿姨压低声音的对话。

“你看到了吗?侧脸,真的很像。”“可不是嘛,尤其是那双眼睛,简直一模一样。

”“听说那位现在在娱乐圈可火了,去年还拿了影后。”“嘘,小声点,别被听到了。

”沈念晚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往上走。她不是不知道。从她第一次见到顾行舟的时候,

他就说过“你长得很像一个人”。后来在一起之后,

她偶尔会在他书房的抽屉里看到一本娱乐杂志,封面是一个女人的照片。女人叫苏晴,

是当下最红的女演员之一,长相清纯,气质温婉,被媒体称为“国民初恋”。

沈念晚看了那张照片很久,然后翻到内页,看到一行小字:“苏晴新片上映,

前男友疑似南城某集团高层。”她合上杂志,放回原处。替身。这个词在她脑子里转了一圈,

然后被她轻轻放下了。替身又怎样?沈念晚从来不觉得自己比任何人差。她是沈家的女儿,

从小被三个哥哥捧在手心里长大的,骨子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骄傲。

这种骄傲不是张扬的、外放的,而是沉在血液里的——她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自己,

因为她知道自己是谁。她不是苏晴的替身。她是沈念晚。

如果顾行舟一开始是因为这张脸像苏晴而注意到她,那没关系。她有信心,

让他在未来的某一天,看着她的眼睛,忘掉苏晴这个名字。后来的日子,

顾行舟对她好得不像话。他每天早上出门前会给她热一杯牛奶,放在床头柜上,

旁边压一张便签纸,上面写着“今天天气好,记得出门走走”。

他会在加班到深夜回来的时候,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然后去客房睡——怕吵醒她。他会在周末的时候带她去南城周边的古镇玩,开车两三个小时,

只因为她随口说了一句“想看看老房子”。他把她宠上了天。而那些在背后嚼舌根的佣人,

他一个都没有放过。最先被赶走的是刘阿姨。

她在厨房里跟厨师说:“顾先生对这位沈**这么好,不就是因为她长得像苏晴嘛。

等苏晴回来了,看她还怎么得意。”这话不知道怎么传到了顾行舟耳朵里。当天下午,

刘阿姨就被结清了工资,请出了别墅。后来又有两个佣人因为说闲话被赶走。

剩下的几个噤若寒蝉,再也不敢多嘴。沈念晚劝过他:“没必要这么较真,她们说的也没错。

”顾行舟把她拉进怀里,下巴抵在她头顶,声音闷闷的:“你是你,她是她。

我不允许任何人拿你和别人比较。”沈念晚把脸埋在他胸口,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

心想:他是认真的。至少这一刻,他是认真的。变故发生在那年深秋。

顾家的内斗到了白热化的阶段。顾伯远的身体每况愈下,肝癌晚期,医生说最多还有半年。

顾家的家产争夺战正式打响——顾行砚是长子,名正言顺的继承人;顾行简是次子,

野心勃勃,不甘人后;而顾行舟,是夹在中间的那个私生子,没有嫡出的身份,

但有足够的能力。顾行简最先沉不住气。他雇了三个杀手,在顾行舟从公司回家的路上设伏。

那天晚上,顾行舟的车在盘山公路上被一辆无牌面包车别停,三个蒙面男人从车上跳下来,

手里拿着刀。顾行舟的车被撞得变形,安全气囊弹出来,他从车里爬出来的时候,

手臂已经被碎玻璃划伤了。三个杀手围上来,刀光在车灯下闪烁。沈念晚那天正好提前下班,

让司机绕路去接顾行舟。她的车到的时候,正看到顾行舟被逼到护栏边,

一个杀手的刀正朝着他的胸口刺过去。她没有思考。身体比大脑先动。沈念晚冲过去,

用右手手掌挡住了那一刀。刀锋从她掌心贯穿,从手背穿出,血喷溅出来,溅了顾行舟一脸。

她疼得几乎晕过去,但咬住了牙,死死地攥住那把刀,不让它再往前一寸。“走!

”她冲顾行舟喊。顾行舟的反应极快,他一脚踹翻了持刀的杀手,把她抱起来塞进车里,

自己坐进驾驶座,油门踩到底,车子像箭一样射出去。那天晚上,

南城第一人民医院的急诊室里,沈念晚的右手缝了十七针。医生说刀锋伤到了肌腱,

即使恢复了,手指的灵活度也会受到影响。顾行舟坐在病床边,握着她的左手,沉默了很久。

“为什么要挡?”他问,声音哑得几乎听不清。“因为那一刀会要了你的命。

”“可你的手……”“手废了还能练,”她看着他,眼睛很亮,“你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顾行舟低下头,把脸埋在她的掌心里。她感觉到掌心有温热的液体渗进绷带里。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顾行舟哭。没有声音,只是肩膀微微发抖。三个月后,

顾行舟收拾了顾行简。他用了什么手段,沈念晚不太清楚。

她只知道结果是——顾行简因为买凶杀人未遂、商业欺诈、伪造文件等多项罪名被逮捕,

判了十二年。顾行砚在这场斗争中选择了中立,最后分到了一部分资产,

带着母亲林婉清去了加拿大。顾伯远在病床上签下了遗嘱,

把顾氏集团的大部分股份和资产留给了顾行舟。一个月后,顾伯远去世。顾行舟站在灵堂里,

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来吊唁的人络绎不绝,他一个一个地接待,

礼貌、周到、滴水不漏。只有沈念晚注意到,他的手指一直在微微颤抖。那天晚上回到家,

顾行舟在浴室里待了很长时间。沈念晚推门进去,发现他坐在浴缸边上,水龙头开着,

冷水哗哗地流,他穿着衣服坐在那里,浑身湿透。她走过去,关掉水龙头,蹲下来,

把他的头抱在怀里。“你可以哭的,”她说,“在我面前,你可以。”顾行舟没有哭。

他只是紧紧地抱住她,像溺水的人抱住最后一块浮木。“晚晚,”他说,“我现在只有你了。

”沈念晚摸着他的头发,轻轻地说:“我在。我一直在。

”第四章白月光顾行舟接手顾氏集团之后,变得比以前忙了十倍。他开始频繁地出差,

有时候一走就是一周,回来的时候累得连鞋都脱不动,直接倒在沙发上就睡着了。

沈念晚给他煮粥,他喝了两口就靠在她的肩膀上睡着了,呼吸均匀而沉重。她心疼他,

但从来不抱怨。她辞掉了杂志社的工作,专心待在别墅里,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学做饭,

从最初把厨房炸了到现在能做一桌像样的菜;她学着插花,

把客厅和卧室都摆上新鲜的百合;她在院子里种了一排桂花树,

因为他说过他小时候住的院子里有一棵桂花树。她努力把自己活成他的港湾。但她不知道,

港湾的对面,有一艘船正在驶来。苏晴回来了。消息是沈念晚从手机上看到的。

娱乐新闻的推送弹出来:“影后苏晴结束好莱坞拍摄,低调回国,疑似与前男友复合。

”她盯着那条推送看了很久,然后锁屏,把手机翻过去扣在桌面上。她没有问顾行舟。

她告诉自己,那是娱乐新闻,是捕风捉影,是媒体为了流量编出来的噱头。但三天后,

苏晴的助理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沈**吗?苏晴姐想见您一面。明天下午三点,

在XX路的咖啡厅。”沈念晚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她挂了电话,

站在窗前看了很久的桂花树。秋天了,桂花开得正盛,金黄色的花瓣密密匝匝地缀在枝头,

风一吹,满院子都是甜香。她想起顾行舟说过的话:“晚晚,你知道吗,

桂花是唯一一种让我觉得温暖的花。因为它开在秋天,不争不抢,安安静静地香。

”那时候她笑着说:“你是说你自己吗?”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也许吧。

”第二天下午,沈念晚准时到了那家咖啡厅。苏晴坐在靠窗的位置,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

头发松松地披在肩上,脸上化着淡妆,整个人看起来温柔而精致。她比杂志上更好看,

五官精致得像画里走出来的人,尤其是那双眼睛——清澈、明亮、带着一种天然的楚楚可怜。

沈念晚在对面坐下来。苏晴看着她,目光在她的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笑了。

“你真的很像我,”苏晴说,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尤其是眼睛和下巴。

”“我知道。”沈念晚说。“你不生气?”“为什么要生气?”苏晴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

慢条斯理地说:“沈**,我不绕弯子。我和行舟在一起过三年,

后来我为了进娱乐圈跟他分手。现在我在娱乐圈站稳了,我想回来。他还没有放下我,

我知道。”沈念晚的手指在桌面下微微收紧,但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所以呢?

”“所以我想告诉你,”苏晴放下咖啡杯,直视她的眼睛,“你很好,

但你只是我离开时候的一个替代品。他的心里,一直都有我。”沈念晚站起来,

把一张一百块的钞票放在桌上,cover了自己的那杯咖啡。“苏**,”她说,

“如果你真的那么确定他心里有你,你就不会约我出来了。”她转身离开,没有回头。

走出咖啡厅的时候,她的手在发抖。不是害怕,是愤怒。但她告诉自己,要冷静。

要相信顾行舟。然而,她走出咖啡厅不到五十米,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沈**,

等一下!”是苏晴。沈念晚转过身,还没来得及说话,苏晴已经抓住了她的手。“沈**,

我求你,你离开他好不好?我真的很爱他——”“苏**,你放手——”下一秒,

苏晴握着她的手,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清脆的巴掌声在安静的街道上格外刺耳。

苏晴的脸上立刻浮起一个红红的掌印,她的眼泪瞬间涌出来,整个人摇摇欲坠。“沈**,

你为什么要打我?”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大得足以让周围的路人都听到。沈念晚愣在原地,

看着自己的手,又看着苏晴脸上的掌印,脑子里嗡的一声。她明白了。这是陷阱。

“我没有打你——”她刚要解释,一辆黑色的轿车已经停在路边。车门打开,

顾行舟从车里走出来。他的脸色铁青,目光在沈念晚和苏晴之间来回扫了一遍。苏晴捂着脸,

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声音颤抖得像风中的叶子。“行舟……我只是想跟她聊聊,

告诉她我们以前的事……她就生气了,打了我……”顾行舟走到苏晴面前,

低头看了看她脸上的红印,然后转过身,看着沈念晚。他的眼神让沈念晚的心沉到了谷底。

那不是失望,不是伤心,而是一种冰冷的、审视的、带着审判意味的目光。

像一个法官在看一个犯了罪的犯人。“你打了她?”他的声音很平,

平得像一面没有波纹的湖。“我没有,”沈念晚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镇定,

“是她抓着我的手自己打的。”“你觉得我会信吗?”沈念晚看着他的眼睛,

在那双漆黑的瞳仁里,她看到了一样东西——怀疑。他怀疑她。

这个她以为会无条件信任她的人,在苏晴面前,连一秒钟的犹豫都没有,就选择了相信苏晴。

沈念晚忽然觉得很冷。不是身体上的冷,是心里的冷。那种冷从胸腔里蔓延出来,

顺着血管流遍全身,让她的指尖都变得冰凉。“顾行舟,”她叫他的全名,声音很轻,

“你不信我?”顾行舟没有回答。他转过身,扶着苏晴上了车,关上车门。车子发动的时候,

沈念晚还站在原地看着。车窗摇下来,苏晴从里面探出头,脸上的泪痕还没干,

但嘴角微微翘起来。那个笑容,沈念晚记了很久。从那以后,顾行舟很少回别墅了。

他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娱乐新闻里,和苏晴一起。

狗仔拍到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看展、一起从酒店出来。

每次的标题都很耸动:“顾氏集团新掌门与影后苏晴恋情坐实”“苏晴疑与富豪前任复合,

两人深夜同回公寓”。沈念晚一条一条地看,看到眼睛发酸,然后把手机扔到一边。

她没有打电话质问他,没有哭闹,没有摔东西。她只是安安静静地待在别墅里,

做饭、插花、浇桂花树,像一个等待丈夫回家的妻子。但她等来的,

只有越来越少的电话和越来越敷衍的消息。“忙,不回了。”“出差,下周见。”“晚安。

”晚安。两个字,冷得像南城十二月的风。沈念晚开始发低烧。起初她没在意,

以为只是换季感冒,吃了两片感冒药就扛过去了。但烧一直不退,反反复复,白天好一点,

晚上就烧到三十八度多。她一个人在别墅里,佣人已经被顾行舟赶得差不多了,

只剩下一个厨师和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厨师周末休息,阿姨晚上不住在这里。那天晚上,

沈念晚的烧突然蹿到了三十九度八。她躺在床上,浑身滚烫,像一块被扔进烤炉的炭。

被子被汗水浸透了,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她觉得自己像一条被搁浅在岸上的鱼,张着嘴,

却吸不到足够的氧气。她摸到床头的手机,翻到顾行舟的号码,按了拨出键。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喂?”他的声音很清醒,背景里很安静。

“行舟……”她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

“我发烧了……很难受……”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他说话了,

语气里带着一种不耐烦的疲惫。“沈念晚,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这样?我这边在开会,

你发个烧就打电话,是想让我放下一切回去陪你?

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就能把我从她身边拉回来?”沈念晚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但喉咙像被火烧过一样,发不出声音。“我告诉你,这套欲擒故纵的把戏,对我没用。

”他的声音冷得像冰碴子,“好好休息,别再闹了。”电话挂了。嘟嘟嘟的忙音在耳边响着,

像一把钝刀,一下一下地割着她的心。沈念晚把手机扔到地上,闭上眼睛。

眼泪从眼角滑下来,滚烫的,比体温还烫。她想起他说过的话:“晚晚,你这双手真好看,

以后只给我一个人看。”她想起他蹲下来给她涂指甲油的样子,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

她想起他在雨里把伞倾向她那一侧,自己的右肩淋得透湿。她想起他说:“你让我觉得,

这个世界没那么冷。”原来,他的温暖,是**的。而她,已经用完了额度。

沈念晚在昏迷中失去了意识。第二天早上,是来打扫卫生的阿姨发现了她。

阿姨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她蜷缩在床上,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干裂出血,

整个人已经烧得神志不清了。阿姨吓坏了,赶紧叫了救护车。沈念晚被送到医院的时候,

体温已经烧到了四十点二度。医生说是急性肺炎,再晚来两个小时,人就没了。

她在医院里躺了三天,顾行舟没有来看过她。一个电话都没有。第三天,沈念晚出院了。

她没有回别墅,而是直接去了顾氏集团的总部大楼。她需要见他,

需要当面问清楚——他到底还记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她这么一个人。

她到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前台认识她,没有拦。她坐电梯上了顶层,总裁办公室的门虚掩着。

她推门进去。办公室里,顾行舟坐在沙发上,苏晴坐在他旁边,两个人挨得很近,

正在看一份文件。苏晴的手搭在他的手臂上,姿态亲昵得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看到沈念晚进来,顾行舟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甚至没有站起来。“你怎么来了?

”沈念晚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觉得自己的心脏像被人攥在手里,一点一点地收紧。

“我来找你,”她说,“想跟你谈谈。”苏晴站起来,温柔地笑了笑:“行舟,我先出去,

你们聊。”她从沈念晚身边经过的时候,沈念晚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是桂花香。

苏晴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转过身,对沈念晚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

只有她们两个人能听到。“你看,他选的是我。”然后她走出去了。沈念晚深吸一口气,

走到顾行舟面前,站定。“顾行舟,我问你一句话,你如实回答我。”“你说。

”“你是不是还放不下苏晴?”顾行舟靠在沙发上,看着她,沉默了很久。“晚晚,

”他终于开口,“你和她不一样。你们在我生命里扮演的角色不同,没必要比较。

”“我没在跟你讨论角色,”沈念晚的声音开始发抖,“我问你的是——你心里还有没有我?

”顾行舟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背对着她。“我对你不好吗?

”他的声音平淡得像在谈论天气,“别墅给你住着,钱给你花着,你要什么我没给过你?

”“我要的不是这些。”“那你要什么?”“我要你告诉我,我是谁。”顾行舟转过身,

看着她。“你是沈念晚。”“我是你的什么?”他沉默了。办公室的门忽然被推开,

苏晴冲进来,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行舟!外面有狗仔!他们看到沈**上来了,

已经在楼下堵着了——”她一边说,一边往后退,脚后跟绊到了地毯的边缘,

整个人向后倒去。沈念晚离她最近,本能地伸手去拉她。

但苏晴的反应更快——她在倒下去的那一瞬间,抓住了沈念晚的手腕,

然后——然后她把沈念晚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用力推了一把。

苏晴从楼梯上滚了下去。三级的台阶,不高,但她滚下去的姿势很夸张,

尖叫声响彻了整个楼层。沈念晚站在楼梯口,看着自己的手,大脑一片空白。这一次,

连她自己都开始怀疑——是不是她真的推了?脚步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助理、秘书、保安,

还有闻讯赶来的记者。顾行舟冲下楼梯,把苏晴抱起来。苏晴的额头上磕破了一个口子,

血流了半张脸,看起来触目惊心。她靠在他怀里,虚弱得像一朵被暴雨打蔫的花。

“行舟……好疼……”顾行舟抬起头,看着站在楼梯口的沈念晚。那个眼神,

沈念晚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像一把刀,冷得没有温度。“沈念晚,”他一字一顿地说,

“你让我太失望了。”沈念晚站在楼梯口,看着他把苏晴抱走,

看着记者们的闪光灯噼里啪啦地亮成一片,看着所有人都在用谴责的目光看着她。

她没有解释。解释什么呢?说她没有推?说她只是本能地伸手去拉?

说这一切都是苏晴自导自演的?他不会信的。从始至终,他就没有信过她。三天后,

沈念晚被逮捕了。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苏晴提供了医院的伤情鉴定,

额头的伤口被鉴定为轻微伤。有监控,但监控的角度只能看到她伸手的瞬间,

看不到苏晴抓着她的手腕把她往前拉的那一下。顾行舟没有保释她。他甚至没有来看她一眼。

沈念晚被关进了南城郊区的女子监狱。临进去之前,狱警让她换衣服,

她把身上的首饰一件一件地摘下来,摘到那条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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